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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完成深化医改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加以推进,切实把《工作安排》明确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2011年5月10日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2号)精神,现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便民惠民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稳步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近三年医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44.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将所有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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