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自府办发〔2010〕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8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当前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0年,我市火灾形势总体比较平稳,火灾4项指标较2009年同期基本持平,全年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但是,我市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还非常薄弱,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风险较大,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近年来,我市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高层和地下建筑迅速增多,诱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机率随之增大。特别是当前已进入冬季,社会面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岁末年终各类庆典活动、总结集会、聚会活动频繁;由于风干物燥,各大景区动态火灾隐患增加,广大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和孩子抗御火灾能力较弱,火灾防控难度加大。面对潜在的火灾风险,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及时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本地火灾形势,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部门联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教育、民政、交通运输、旅游等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联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重点部位,紧盯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和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等重点时段,紧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安全疏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重点环节,切实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主动加强与安监、建设、工商、文化、教育、民政、交通运输、旅游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监督工作格局;加强错时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大夜间突击检查力度,认真、细致、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对通道出口锁闭、消防设施停用、消防值班脱岗等问题采取坚决措施,督促单位和业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各乡镇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要结合广大农村地区抗御火灾能力弱的客观实际,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形成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冬季防火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