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控稳定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通知
(自府函〔2010〕1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10〕6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物价,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狠抓农业生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惠农强农、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坚守耕地“红线”保护政策,稳定农作物播种面积,严禁非法占用耕地,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占用耕地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先补后占原则。要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建立稳定的粮油菜等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严格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确保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新菜地开发;实行菜地保有量制度,做到菜地面积与城市发展、城市人口同步增长;扶持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增加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在蔬菜生产中的投入,增强地产蔬菜的供给能力,着重抓好反季节蔬菜生产,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的储备,促进蔬菜加工业发展,搞好蔬菜淡旺季平衡供应,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搞好产销衔接,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应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和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应急保障预案,切实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要抓紧抓好粮食等农产品收储,搞好产销衔接,有效发挥淡储旺供、调节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储备制度,落实好省政府下达的地方粮油肉储备和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任务并及时组织投放,确保市场特别是节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快肉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合理布局肉菜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抓好越冬和节日市场农副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及时调运,引导和鼓励企业(市场)千方百计组织货源,适当增加商业储备,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对大型批发市场在社区开设便民肉菜零售网点的,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流通管理,努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