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规律,掌控防灾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抓好重点区段和重点环节的防治工作。从时间看,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发生在每年的5-9月,尤以6-8月最为集中,是易发高发期,汛期是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从灾害类型看,因降雨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是重点防范的灾种;从空间看,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等人口密集区是防范工作的重点区域;从行业看,教育、卫生、建设、交通由于人员集聚或工程活动频繁易造成地质灾害重大损害,是行业防灾的重点。各区县政府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灾种认真研究并切实把握成灾因素,制定和落实防灾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负责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完善防灾预案。要建立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在危险点建立警示标志,设立观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明确预警信号及险情出现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并进行工程治理或避让;汛期各级、各有关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和电话,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8204093)。
(三)精心组织,加强巡查排查。要坚持汛前排查、汛期巡查和重点核查制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主汛期期间,各地要对纳入各级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加防范,强化巡查,逐点查看隐患点征兆和变化情况,通过巡查,不断优化、细化防灾预案,指导开展有效的监测工作。
(四)落实预案,做好防范。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编制和完善突发性应急预案和年度防灾预案,对纳入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预警信号、撤离路线等,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并将“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积极开展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
(五)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继续在完善体系、加强监测、提高防灾实效上下功夫。要坚持开展宣传培训,组织群众主动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群测群防的良好氛围;要巩固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重点抓好管理制度建设,强化责任,细化程序,落实基层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速报制度,进一步增强群测群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群测群防的各项防灾措施,充分发动基层广大群众参与暴雨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预防工作;汛期即将来临,要针对乡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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