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市、区县安全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不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要加快推行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违规使用氯酸钾、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
4.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市、区县安全监管、卫生、社保、工会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大力推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区县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突出农村公共道路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系统建设,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
6.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市、区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消防、旅游、农牧(林)业、教育、水务、电力、冶金、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知识“五进”活动,建设安全发展示范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狠抓宣传教育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和执法检查之中,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农民工培训等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2.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乡镇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委托乡镇执法领域和范围,不断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突出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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