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断头公路各建设主体的领导和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农村断头公路建设放在地方公路建设重中之重的位置,科学制定实施计划,逐项目倒排工期,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综合督导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推行三方独立检测制度,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试验检测专项治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和工期顺利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上下协调配合,形成良性互动,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催办,积极主动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尽快下达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力求未开工项目2011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在建项目按合同及时完工、已完工项目严格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建设业主要切实履行建设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合同管理,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工作质量,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位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杜绝违法分包转包和偷工减料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要督促监理单位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加强现场质量安全控制,认真审核工程数据资料,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质量监督机构要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充实技术力量,完善监督手段,改善监督方法,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能。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激励约束
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综合指导,按月排名通报。对2011年农村断头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区县,在今后上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建议计划时,要按照“谁积极、支持谁”的原则优先予以支持;对未完成2011年农村断头公路建设目标任务的区县,要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两年内上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建议计划时要严格限制其规模。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我市农村断头公路建设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就,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和正确的舆论引导,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快农村断头公路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主体单位要以质量、安全为中心,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任务,建人民满意的工程,做人民满意的建设者,迅速掀起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高潮,为“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扩大成果、全面发展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