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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1〕1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稳定物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物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对经济、价格形势的总体判断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改善民生作为全年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二、明确职责,全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稳定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保障粮、油、肉、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作为工作重点。农牧业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粮食、蔬菜生产和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加强病虫害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粮食部门要落实好粮油储备工作,按时完成原粮和小包装粮油、散装菜籽油储备入库任务;商务、工商部门要搞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扶持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等新型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畅通农产品绿色通道,清理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发改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物价纪律,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威慑力。2011年上半年,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我市一律不得新出台政府调价(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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