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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自贡年鉴》(2011年卷)图片资料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自贡年鉴》(2011年卷)图片资料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1〕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直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丰富《自贡年鉴》内容,从2011年开始,拟在《自贡年鉴》上免费刊载我市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建设情况的彩色照片。现就《自贡年鉴》(2011年卷)图片报送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图片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重大事件图片。反映2010年我市政治、军事、外事、政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包括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和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省级以上领导到我市视察、国内外知名人士在自贡活动的照片。(责任单位:市接待办、市体育局、市残联及市级相关部门)
  (二)经济建设图片。反映2010年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建设成就,包括重点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区)、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市场建设、商业设施等方面项目建设情况及成就的图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府农工办、市市场中心、市商务局)
  (三)城市建设图片。反映2010年我市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的成就,包括城市道路建设、交通基础建设、水利建设、市政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照片。(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四)社会事业图片。反映2010年我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建设情况及成就的照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
  (五)其他图片。除以上内容以外具有存史价值的图片资料。(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二、报送要求
  (一)图片时间范围。2010年内发生的事件或拍摄的照片。
  (二)图片质量。图片要求主题明确、主次分明、画面清晰、构图美观,每幅图片要有时间要素及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三)报送办法。以上责任单位至少提供5幅图片,多者不限,并提供图片电子版,于2011年5月30日前送市地方志办公室(联系人:钱力,联系电话:8201040)。经采用的图片不署名、不计酬,版权仍属报送单位所有。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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