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土地征用、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农业等领域行政执法,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超越法定职责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认真遵循执法业务流程,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档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奖励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多种形式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网上办理审批项目的比例,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以教育指导为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真正做到执法形象文明、执法语言文明、执法行为文明。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网络在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方面的功能,及时更新信息,完善互动平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以及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行政决策形成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的透明度,做到网上公开,适时公布,方便查询。加强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和办事制度、增强中心服务功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征用等进行全面清理,统一编码、目录后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逐步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科学界定调解范围,完善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技能,完善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制度。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基层行政调解工作,完善组织,配齐工作人员;做好对行政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各区县政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职能、案件审理职能和指导监督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办事机构,选择一部分行政复议案件多的部门,设置方便群众申请的行政复议专门受理窗口,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使行政复议工作成为各级行政机构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工作机制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