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政策;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人事档案管理,搞好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分析离退休人员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组织离退休人员继续为经济建设发挥作用。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行政编制81名(含非公党委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兼市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副主任4名;非公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县级);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总经济师1名(副县级);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根据本人条件可高配为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非公企业党建办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9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9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中共自贡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挂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下设非公企业党建办公室。
(二)将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自贡市无线电监测站,原市经委管理的事业单位自贡市节能监察中心、自贡市化工研究设计院、自贡市乡镇企业职工学校调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
(三)撤销市城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有关内设机构承担;其相关文件资料、信息、数据、资产等移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管理。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关于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行业运行、调控、调度和日常管理;市发改委重点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的发展规划;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具体负责民用管道燃气管理工作;市安监局承担煤炭企业安全监督职责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职责。
2.关于交通运输协调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铁路运输协调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等其他运输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