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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23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设立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自贡市中小企业局(简称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市乡镇企业局)的职责、市发改委承担的经济信息产业工作职责、原市无线电管理处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委承担的研究制定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发展规划职责划给市发改委。
  (四)将原市经委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五)将原市经委承担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给市安监局。
  (六)加强全市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和监管职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产业园区(集中区)牵头服务,统筹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和政策;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组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联动,推进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工作。
  (二)负责全市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发展的统筹协调;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城乡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的转移规划;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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