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评选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二)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工作业绩显著。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好信誉。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5.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国土资源系统十大模范人物”评选条件。“国土资源系统十大模范人物”候选人,必须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严格程序,逐级把关。经过各级组织推荐、审核筛选、经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将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群众投票,专家评议选出“国土资源系统十大模范人物”。

  结合年终考核和绩效考评,在2011年2月中旬,完成市、县级评选工作。并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资料和事迹(典型)材料报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2011年3月,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国土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受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分配名额,自下而上推选,分级、分部门把关负责”的方式进行。

  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辖区内推选的候选单位、候选人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各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把关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三)坚持评选标准,确保推荐质量。评选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对象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业绩,是干部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并附有纪检部门的鉴定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基层一线干部职工。市(县)局领导比例控制在指标数的20%以内。

  (五)按时报送材料。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分别填写《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推荐审批表》和《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各一式5份),并分别附2000字左右事迹(典型)的材料。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