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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7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4 号)精神,2011 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688 项,其中:开工138 项,续建345项,投产或部分投产108 项,前期工作项目97 项。为切实做好2011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市要切实加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四个非常”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做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情况统计工作。

  二、落实专人,加强统计

  各市要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加强跟踪服务和协调,要落实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业务骨干负责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以确保重大项目调查的信息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统计人员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要按照“重大项目统计系统”内的调查项目内容逐项与项目业主进行对接,到现场查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帮助解决项目建设用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开工所需的用地,各市要及时更新“重大项目统计系统”的项目用地情况信息,确保项目调查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请各市于2011年3月16日前将本单位落实的具体分管局领导、科长以及统计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厅调控和监测处。

  三、加强研判,积极应对

  各市要建立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分析会制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分析会,分析研究解决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各市每月3日前将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的本市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分析报告报厅调控和监测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gttjb02@163.com)。遇节假日应提前到节假日的前1个工作日上报。分析报告要包括重大项目用地的保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需要自治区协助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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