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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2.加快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一是贯彻落实科技部等五部门《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召开全省科技金融工作会议,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开展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试点,落实“六个一块”的科技金融工作举措。二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加快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科技支行、科技担保、再担保公司,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和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三是大力发展科技创业投资,继续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杭州、宁波、绍兴国家高新区争取国家非上市公司股权报价转让试点。四是加快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机构,建设科技金融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五是深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采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绩效奖励、引导基金等方式,逐步形成财政经费的引导放大机制和企业融资风险分散补偿机制。(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计划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3.加强市县和行业科技工作。一是加快构建“一主三副七心”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以杭州为主中心,宁波、嘉兴、温州为副中心,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舟山、丽水为分中心,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各市县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两高于”,即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十一五”增长幅度。建立市县和部门领导干部联系科技型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科技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反映全省各地科技进步动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促进统筹发展。二是更加重视行业科技进步。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把行业科技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充实科技管理队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资源配置和业务指导作用,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各项工作。(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法规处、计划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各有关市、县科技局)

  九、进一步加强科技干部队伍建设

  1.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深入实施创先争优科技惠民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帮扶企业、服务基层、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切实转变科技系统工作作风。(责任人:曹新安,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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