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导向,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作为认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评价省重大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运行绩效的重要标准。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高校院所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重大技术装备引进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责任人:陈志军,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计划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2.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组织企业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鼓励企业联合构筑专利联盟,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企业加快发明专利成果的转化、产业化。鼓励企业购买国内外发明专利或专利许可,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继续培育一批省级专利示范企业。(责任人:陈志军,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3.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支持市县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和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乡镇(街道)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责任人:陈志军,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开展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展会及各类商品集散场所等流通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全面开展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完善司法、行政、行业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和法律援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行业知识产权自律,提高企业应对境外知识产权诉讼能力。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责任人:陈志军,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八、不断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1.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技经费管理,调动研发积极性。二是健全部省会商、厅市会商和部门会商制度,促进资源整合和工作集成,加强重大项目主动设计,合力抓好组织实施。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坚持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应用,重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承担科技项目,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的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四是完善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度,提高预算安排的合理性。严格执行项目经费使用有关规定,提高执行率,严防挤占挪用。加强财务审计和跟踪问效,提高经费使用绩效。五是围绕10大重大科技专项和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组建20个专家组,研究制定20个专项实施方案。加强动态项目库建设,提高立项申报、评审和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咨询和“三审一决策”制度,加强对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估,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提高项目按时结题率。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制和重大项目审计制度,完善项目信用考评和监察制度,提高项目管理科学性。(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计划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