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推动“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做强做大。一是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企业研究院,争创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二是加快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围绕“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培养若干家人员上千、资产上亿、年度科研经费超5千万元,技工贸收入超10亿元的院所”的目标。抓紧选择重点、集中扶持。三是加快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浙大特别是省属高校努力培养高层次人才,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重大项目。四是省、市、县(市、区)分层次着力培育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机构,继续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和科技会展业,完善网上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责任人:丁康生,牵头单位:条件处,配合单位:计划处、成果处等)
4.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是推动已建的15个联盟健全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经费筹集的长效机制,建立利益保障和开放发展机制,确保良性运行和管理。支持联盟积极承担、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围绕产业技术链,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整合相关成员单位优势资源,集成产学研各方力量,依托联盟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二是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条件具备的联盟争取成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三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重点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在市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有效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新组建若干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
四、进一步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
1.加大国际科技合作力度。一是大力引进国际一流大学、高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园,来浙设立分支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联合兴办科技型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继续加强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斯坦福大学、佐治亚大学、以色列海法大学的合作。二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设立双边互动的国际孵化器和海外创新创业合作基地,就地利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与先进技术,购买国外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三是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与外方合作共建国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加强涉外人员的培养。四是积极培育国际科技合作的中介机构。加快“三网两库”建设,建立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技术转移机构。(责任人:蔡秀军,牵头单位:合作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