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一是完成第二批创新团队的遴选评审工作。适时启动第三批创新团队建设。二是积极推动各创新团队积极参与、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向社会推广普及本领域、本专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先进方法。三是积极营造团队创新文化,突出培养引进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内外一流科学家,造就一支中青年研究开发骨干。四是完善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遴选建设与考核评价管理的政策体系,加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动态管理。(责任人:曹新安,牵头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
3.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一是进一步加大省级自然科学研究投入,完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评审办法。二是支持我省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和领衔承担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争取有新的突破。三是加大对青年研究人员培养力度,支持青年人才主持科技项目,鼓励自由探索、跨单位合作研究。(责任人:王宏理,责任单位:省基金办,配合单位:条件处等)
三、着力加快科技发展大平台建设
1.合力推进青山湖科技城等科创基地建设。一是制定完善青山湖科技城等科创基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重点推进核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首批入驻院所主体工程建设。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大力引进国内外一流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企业研发机构、高科技企业以及相关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机构。三是大力吸引风险投资、企业和民间投资参与科创基地建设。四是大力支持杭州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嘉兴科技城和孵化城、宁波研发园、湖州南太湖科创中心、舟山海洋科学城、德清科技城等一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市县积极引进和集聚优质创新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责任人:丁康生,王宏理,牵头单位:条件处,配合单位:成果处、各有关市科技局)
2.努力促进基础、行业、区域三类重大创新平台提升发展。一是积极支持已建平台进一步发挥集聚人才、服务块状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推广一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解决一批行业、区域共性技术难题。强化对已建平台的考核和绩效评价,提升运行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推动新建平台按照建设方案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平台建设的组织、制度、资金、服务和项目“五落实”,着力增强平台自身造血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三是结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强主动设计和组织协调,按照成熟一个、新建一个原则,新建若干家科技创新平台特别是区域平台。(责任人:丁康生,牵头单位:条件处,配合单位: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