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2.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一是积极推动各市县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计划地确定一批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二是指导和支持企业从各自实际出发,做大做强企业研发机构,加快建立以产品开发为核心,集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一条龙的技术创新体系。三是鼓励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深化技术要素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积极探索股权、期权激励、科技人才贡献积累金、研发人员能级工资、科技人员柔性流动机制等。大力引进和培养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骨干。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四是优先支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

  3.改善法制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把组织实施试点省工作作为推动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抓紧制定和完善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孵化器四税减免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做好《浙江省科技进步条例》修订和宣传工作,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的专项督查,积极做好《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责任人:寿剑刚,邱飞章、陈志军,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高新处、省知识产权局等)

  4.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工作评价办法,落实2011年工作计划与责任分解。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试点工作有关内容纳入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科技强县(市、区)建设评价考核的重点内容和省级财政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

  二、加大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力度

  1.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是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千人计划”的要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企业大力引进海内外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特别是带项目、带成果、带技术的领军人物。二是继续组织好清华、浙大等海外学子浙江行活动,积极帮助海外科技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领衔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对引进的世界一流水平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通过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等多种渠道支持1000万元以上;对引进国内领先水平的,支持500万元以上。(责任人:曹新安、蔡秀军,牵头单位:创新团队管理办公室、合作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