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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浙科发办〔2011〕17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201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
(浙江省科技厅  2011年2月9日)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各项科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两创”总战略、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以组织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为抓手,努力在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上取得新的突破。争取2011年全社会科技投入增长15%以上,R&D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1.9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25%以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增长10%以上。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

  1.大力推进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和市县根据各自职能、基础条件和优势特色,在某一个方面或某几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杭州、宁波、嘉兴要抓好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落实,杭州要在推进滨江高新区创建国家创新型高新开发区、城西科创产业集聚区和“三湖一带”创新走廊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宁波要在创建国家创新型高新开发区、加快宁波研发园、智慧物流园区和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为全省多作示范;嘉兴要在继续引进大院名校、加快嘉兴创新城包括南湖科技城和秀洲科技孵化城建设上再创新业绩,积极争创国家高新开发区;温州要抓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试点,大力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事业;湖州要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科技投融资方面创造新经验;绍兴要抓住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机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面取得新突破;金华要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方面争取成为全国试点;台州要在深化军民科技合作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舟山要争取在启动海洋科技城、国际科技岛建设,支撑舟山新区开发开放方面取得新突破;衢州和丽水要通过科技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义乌要在大力引进科技资源、提升小商品产业科技含量、推行标准化和电子商务,支撑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方面探索新路子。(责任人:寿剑刚,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有关处室,各市、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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