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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推荐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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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附件2.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具体要求

  附件3.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略)

  附件4.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目录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一、各市参评作品由市科技局和新闻工作者协会商定推荐。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各5件,其余市各3件,原则上要求兼顾报刊类和广播电视类作品(共39件)。

  二、省级各媒体

  (一)下列新闻单位各分配4件

  浙江日报社、浙江电视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浙江在线、浙江科技报(共20件)。

  (二)下列新闻单位各分配2件

  《今日科技》杂志、钱江晚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农村信息报、浙江工人日报、联谊报、教育信息报、浙江市场导报、浙江法制报、今日早报、每日商报(共24件)。

  三、下列中央媒体驻浙记者站各分配2件

  新华社浙江分社、人民日报、中新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科学时报(共14件)。

  四、其他新闻单位各分配1件。

  附件2:
  第八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具体要求

  一、对参评作品作者、编辑署名和人数的规定

  (一)作者人数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更改。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二)责编人数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署名一般不超过2人。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电视新闻现场直播的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二、报纸、杂志、通讯社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一式10套,每套由一件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并装订在一起。参评作品须有一套是剪报或样刊,其他9份为清晰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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