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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经费管理和创新方法培训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经费管理和创新方法培训的通知
(浙科发计〔2011〕42号)


各市科技局、义乌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使用,确保财政科技经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和创新效率,经我厅研究,结合各市科技部门的培训安排,会同各市联合组织对科技经费管理和创新方法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介绍科技经费管理的基本要求,解读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发布的《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0〕382号)。

  (二)介绍目前下拨科技经费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解读《浙江省科技经费企业会计核算的指导性意见》(浙科发计〔2009〕159号),帮助企业做好科技经费专账核算。

  (三)创新方法(TRIZ)培训。TRIZ理论已经发展成为一套解决新产品开发实际问题的成熟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它实用性强,并经过实践检验,应用领域也从工程技术领域扩展到管理、社会等方面。其在西方工业国家受到极大重视,如今它已为众多知名企业取得了重大的效益。实践证明,运用TRIZ理论,可大大加快人们创造发明的进程,而且能得到高质量的创新产品。通过本次培训,帮助企业通过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学工具的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参加培训对象

  承担省级科技项目的企业、地方高等(高职)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大创新平台等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邀请纳入我厅中介机构数据库的会计师事务所派人员参加。

  参加培训人员以各市区域为单位,由各市科技部门会同县(市、区)科技部门联合组织。

  三、时间安排和其他

  请各市科技部门结合各自培训计划,提出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建议培训时间安排在4月-9月,并于2011年3月30日前报省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商厅法规处、计划处确定具体培训安排。培训期为一天。

  培训会务工作由各市科技部门负责。培训资料、师资由省科技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费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浙财政字〔2008〕43号)标准规定,采取分摊办法,省培训经费补助不高于培训实际费用的50%,其余培训费用由各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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