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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3.电子版和书面推荐书应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sta.zjkjt.gov.cn。

  4.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今年所有项目将进行网上评审,附件按重要程度排序进行输入或扫描,不要超过规定的页数。

  附件材料主要指项目详细内容、承诺书、成果登记证书、验收证书、检验报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查新报告等。

  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个人信函的评价不得作为科学技术评价证明。

  三、推荐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请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和通过网络上传电子版,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材料受理地点: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地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502室,邮编:310012,联系人:周燕,电话:0571- 89986571)。

  五、其它事项:

  1.推荐编号九位数字:如11××××001:11表示2011年推荐,××××表示推荐单位代码(另发),001表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流水号。

  2.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应与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与成果登记证书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推荐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公示材料及承诺书仅需报书面材料。

  4.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当有异议时,有关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人负有处理和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5. 省科技奖励项目不收评审费。

  联系人:周剑      电话:0571-87054041

  地 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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