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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网上评审项目淘汰率一般为30%。将专业小组的评审结果按技术领域分类汇总后,取得分排序前70%项目进入行业组初评。

  3.行业组会议初评:省科技厅根据年度报奖项目行业分布情况,选择省内外专家,组成机械、电子信息、材化环保、能源交通城建减灾、轻工纺织、农一、农二、医卫、中医制药、软科学、基础理论等行业评审组。基础理论组对数学与力学学科、物理与天文学科、地球科学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化学学科、生物学学科、基础医学学科、信息科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工程技术科学学科等的基础研究成果归入相应行业组进行评审。基础理论成果项目推荐数量较少时,与软科学组合并进行会议评审。

  行业评审组以会议方式进行,采用定量指标评分的方法,以记名方式打分和投票产生初评结果,提出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软科学候选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候选项目总数的5%。

  4.初评结果公示:行业组初评结果在省科技厅网站等媒体上公示30天,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5.异议及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科技厅将及时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

  省科技厅视情组织人员对通过初评的候选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

  6.评审委员会会议:初评推荐为一等奖的候选项目,由项目主要完成人在评审会上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和答辩情况及异议处理情况进行审定,以记名方式投票产生一、二、三等奖建议方案,经省科技厅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批准。

  (十五)评审专家的人数要求:

  网上评审:设50个左右技术领域专业小组,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7人;

  行业组会议初评:设11个左右行业评审组,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不超过15人,设组长1人,视情设副组长1至2人;

  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委员会原则上由40左右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由省科技厅负责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2 人,原则上由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

  (十六)评审专家的选择:由省科技厅根据被评项目的行业和专业分布情况,从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家。

  参加网上评审的外省专家比重应达到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参加行业组会议初评、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的外省专家比重应达到专家总人数的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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