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
(浙科发办〔2011〕79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我厅门户网站宣传舆论作用,厅办公室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考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科技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科技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
为了充分发挥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有效,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浙江省省级部门网站考评指标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由科技厅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厅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一)由各处室、厅属单位、市、县(市、区)科技局的政务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由厅各处室、战略研究所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编辑和审核工作。
(三)由厅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由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网管中心)负责所有信息的上网发布工作。
二、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包含:
(一)厅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厅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三)科技厅的行政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
(四)厅领导成员的分工情况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