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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暨第二届浙江省科技系统文艺汇演的通知

  参加演出的人员必须是上述单位的正式职工(含离退休职工),节目遴选方式自行确定。

  五、节目形式

  文艺汇演限于短小节目,如相声、小品、戏曲演唱、快板、合唱、重唱、独唱、舞蹈、乐器演奏等形式,鼓励原创节目。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创作和编排题材新颖、内容健康、情节生动、时代感强的节目。演唱、演奏类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类节目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六、节目分配与报名办法

  1.本届文艺汇演节目总数控制在25个左右,演出时间控制在两至两个半个小时左右。

  2.为丰富文艺汇演的节目类型,11个市科技局可以选送1-2个不同类型的节目(包括所属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局直属单位、市县属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选送的节目);省科研院所联合会选送5个节目;科技厅(包括厅属单位)选送1个节目;高校共选送5个节目。参演节目由组委会审定后,正式通知选送单位。

  3.各市科技局、省部属科研院所、高校、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于5月底前将参演节目(包括备选节目)报到省科技厅机关党委。联系人:潘宇峰,联系电话:0571-87054048,18858153206;省信息研究院联系人:朱慧 0571-85111251、13588448040;浙江省科研院所联合会联系人:杨晓芳 0571-89987769、13705713072

  七、汇演时间和地点

  1.时间安排:5月初下发文件,5月底前确定参演节目,6月中旬组织筛选,6月下旬-7月初组织文艺汇演决赛。

  2.演出地点:杭州剧院

  八、汇演评比

  本届文艺汇演按类型设奖,分为市科技局节目、声乐器乐类节目、舞蹈小品类节目,各组别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九、经费承担

  选送单位以及参加单位因参加文艺汇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杭州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均由选送或参演单位自理。文艺汇演的场租费,统一的布景、道具、宣传册制作费,评委、艺术指导等专业人士邀请费,奖励费等由组委会筹措。

  十、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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