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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暨第二届浙江省科技系统文艺汇演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0周年暨第二届浙江省科技系统文艺汇演的通知
(浙科发机党〔2011〕90号)


各市科技局、科研院所,有关高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代管)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热情讴歌党的光辉历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持续开展,大力宣传我省“十一五”以来科技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现全省科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文化厅拟在“七一”前后联合举办全省科技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暨第二届浙江省科技系统文艺汇演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继承传统、高举旗帜、创业创新”为主旨,通过举办文艺汇演的形式,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以“歌颂党和祖国、展示‘十一五’期间的科技成就,把创先争优的成果献给建党90周年”为主题,通过各种文艺形式来讴歌中国共产党和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浙江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宣传 “十一五”以来浙江科技事业的显著成绩,弘扬我省科技系统开拓创新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文化厅

  三、承办单位

  厅直属机关党委、厅机关工会、厅科技艺术团、省科研院所联合会、省信息研究院。

  四、参与对象及选送方式

  1.全省11个市科技局(含所属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局直属单位、市县属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以每个市科技局为一个代表队,由市科技局选送节目。

  2.省、部属科研院所。以每个院所为一个代表队,由省科研院所联合会选送节目。

  3.省科技厅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以省科技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为代表队,由省科技厅机关工会选送节目。

  4.有关高校。由有关高校自行选送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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