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不到需申报者,必须填写《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并附页详细说明破格文件依据及条件,经审核符合有关条件的,方可参加评审。
(六)外语免试人员需填报《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并在相关栏目说明理由和文件依据;
(七)计算机免试人员需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在相关栏目说明理由和文件依据;
(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九)经各单位(部门)审验并确认(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及任现职以来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凡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十)经各单位(部门)审验并确认(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十一)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在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出版物等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著(译)作复印件(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各1份,并提供原件1套;被SCI、EI等索引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有资质机构的检索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十二)为了在专业技术评审所报送的材料中反映出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各评审对象应将科研成果开发、应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实地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1套;
(十三)送审对象所在单位对送审对象公示情况进行说明的函1份,说明函应包括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公示结果、单位公章;
(十四)申报副高资格者,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同行专家的评议推荐意见;申报研究员资格者,须有3名正高级同行专家的评议推荐意见。评议专家必须由单位组织出面聘请,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1名。在推荐表上除评议意见外,还应包括专家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所在单位公章(推荐表见附件)。专家推荐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5份,复印件粘贴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综合表》后面;推荐意见表在附件中下载。
(十五)送审对象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照片的电子文件(jpg格式,用“姓名+单位名”做文件名,高宽比约为3:2,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50K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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