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个人自学为主,建立循序渐进的“个人学时制”。建立“个人学时制”,确立“每周两小时”(全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学习制度。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对不同工作岗位进行分类指导。每年度机关党委依据党支部和个人学习计划对支部和党员学习情况进行动态检查考评,并将学习考评纳入绩效考评内容。
(二)完善学习途径
1.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工作。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国土资源部和区直机关工委干部培训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结合岗位职责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为基本内容,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级党组织要加强与人事部门的配合,积极参加各类干部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厅信息网络的作用,加快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建设。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参加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不断提高党员个人的整体素质。党组织要积极组织专题讲座、学习讲坛、网上论坛、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和学习交流活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成员由厅党组成员和厅领导组成。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主要是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的学习要求安排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的内容,以自学为主,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中心组每个季度集中进行一次研讨学习(必要时可根据上级安排增加学习次数),每次学习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心组成员要做到有笔记、有记录、有心得、有调研成果。
(二)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每个党员干部职工要按照厅的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或党务培训。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10个学时,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80个学时。
(三)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厅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制度,推荐学习书目,落实学习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四)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厅级、处级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60天。厅、处级领导每年要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或职责,确定1至2个调研课题,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该项工作要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