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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完成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掌握全区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及时整改查处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维护全区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用五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严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守我区6312万亩耕地红线,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确保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有序推进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大会战,进一步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全面清理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整改、及时查处,确保全区2010年度的问责面比2009年度有大幅度的下降,争取实现零问责;尽快补办用地报批手续,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大量发生蔓延的势头,维护全区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1.各市、县(市、区)在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认真吸取教训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查处整改到位。

  2.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根据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片确定的图斑,通过内、外业核查,全面查清图斑涉及的宗地具体情况,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整改、及时查处。

  3.在对违法违规用地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要求查处整改到位的前提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需要保留的项目,尤其是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及时完善用地报批手续。

  4.研究制定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

  三、方法步骤

  (一)进一步查处整改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方面

  1.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进一步查处整改到位。

  2.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工信等部门对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确定需要保留并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向自治区申请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3.自治区根据全区需要补办用地手续项目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统筹使用未来3年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补办用地手续项目予以安排用地计划。

  4.市、县人民政府及时申请补办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5.县(市、区)在进一步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认真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6.自治区及各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方面

  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自治区依据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卫片确定的图斑,通过内、外业核实,查清本辖区内201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及时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1.外业实地核查。组织人员逐个进行实地核查,查清图斑涉及地块地貌发生变化情况以及土地用途、项目类型、用地单位等,填写《图斑实地核查情况说明表》(附表1)。

  2.内业资料收集。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分割合并图斑,以地块为单元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收集农用地征、转用地批准,项目核准、备案,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依据等相关文件。收集项目(批次)征、转用地批准前或违法用地前的地类、面积、实际用途资料等。

  3.对图斑涉及地块的判定。根据外、内业核查及收集的资料,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标准对地块进行实地伪变化、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或违法、军事用地的判定。

  4.整改查处。对判定为违法的用地,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查处或整改。违法轻微的,及时拆除复耕复绿;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汇总分析。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查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数、实地伪变化图斑数、涉及地块数、占用的土地面积、地类、项目分类、违法类型、违法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并预测约谈问责风险指数。

  6.市、县人民政府及时申请补办项目用地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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