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1〕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01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副主任:梁 兵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郑杰忠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成 员:张真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左旭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李春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处长
钟德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