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投资估算审查
投资估算编制是否合理、可行,重点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明确,对于不同资金来源渠道,是否有确切的依据。
2.采用的估算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科学合理。
3.估算编制是否依据国家有关定额和我区有关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编制依据是否合理,是否附有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过程。
4.投资估算中所列示的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有关办法、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超投资范围内容。
5.投资估算中的费用构成及比例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十三)权属调整方案审查
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是否清楚,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是否可行、合法,是否已征求当地政府和群众同意,是否已附有项目区土地权属证明及土地证书(复印件)。
(十四)建设工期与进度安排审查
项目总工期是否合理,建设进度安排是否与工程量和建设条件一致。
(十五)效益分析审查
是否已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效益分析计算过程是否清楚,测算结果是否科学合理。
(十六)图件审查
1.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1)是否采用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为基础绘制;图名是否与项目名称一致;
(2)是否标明为已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3)是否有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4)是否清晰标注项目区红线范围;
(5)图例是否规范,图文内容及图例是否一致。
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
(1)是否采用最新二次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
(2)是否清晰标注项目区边界、地类界及符号、行政村界等土地权属界线和所涉及的村庄名称;
(3)图名是否与项目名称一致;
(4)是否附有项目区各种地类面积;
(5)图例是否规范,图文内容及图例是否一致。
3.项目区影像图
(1)是否以最新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编制;图名是否与项目名称一致;
(2)是否清晰标注项目区边界;
(3)是否清晰标注各类现状用地的图斑及地类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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