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154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意识的重要平台。今年6月25日是第二十一个“全国土地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日活动的有关要求,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厅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土地日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策划部署和组织领导,要确保必要的宣传经费,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重点,围绕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在“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各地要紧紧围绕以下主题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一是结合我区土地管理工作的现状,大力宣传土地资源的国情、区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二是结合2011年仍将是我区用地高峰年,用地供需矛盾仍然非常突出的实际,围绕“双保、双促”这一工作重心,大力宣传国家用地调控政策,大力宣传坚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宣传节约集约用地;三是结合我区国土资源系统今年开展的耕地保护主动战和农村土地整治主动战,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土地整治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措施、做法;四是大力宣传《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三、创新形式,要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上下功夫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宣传媒体联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式,抓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如在本地党报刊载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局领导的署名文章,开辟专栏报道活动日有关情况及各地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范例、组织开展耕地保护有奖征文等。要在宣传工作中大力探索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努力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