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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整治一改革”典型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整治一改革”典型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176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两整治一改革”典型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5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典型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和培育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秉公用权、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树立精神示范和先进标杆。请各市国土资源局向厅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厅将择优向国土资源部推荐。先进典型名单及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请于5月15日前报厅“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也要积极组织好先进典型推荐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厅“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案件专题分析工作,围绕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作风不端、行为不廉洁、办事不公正、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危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权钱交易、收受贿赂、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报厅“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各单位要结合典型宣传教育工作,围绕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案件、建立一批制度以及抓机关带系统以系统促领域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总结做法,归纳经验,深化对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两整治一改革”工作出成果,在推动和保障国土资源和改革发展方面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各单位要将专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厅“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其文

  电话:0771-5388136 538814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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