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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19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年5日20日至24日,我区将出现一次中到大雨降雨过程,局部地区有大雨或暴雨,为此,国土资源部紧急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6号)。为做好本次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各市国土资源局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降雨过程,进一步完善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防灾制度。

  二、要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各项措施,对群测群防点要加密监测,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强预警预报,一旦出现强降雨或发生险情预兆,立即报警,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

  三、突出重点,及时避让。要密切注意观察雨情变化,特别对局部大暴雨、特大暴雨的地区,要加强临灾预报,有针对性地及时采取转移避让措施,及时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对前期因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已经转移避险的群众,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他们回到危险地带居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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