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范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国土资电[2011]41号)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周,华南、江南南部等地多降雨天气,部分地区雨量有100-180毫米,局部地区达200-250毫米。为应对我区出现新一轮强降雨,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等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5月11日召开的自治区防汛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派,我厅决定组成七个督查组,对全区各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区14个市,重点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县(市、区)。
二、督查时间
2010年5月12日-5月14日,5月12日出发。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各市、县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领导应对强降雨防灾批
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治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精神等情况。
(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落实和完成工作情况,重点是矿山、采石场、学校、村庄等重点区域排查情况。
(三)地灾害易发区与隐患点防控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监测人员到位、监测记录情况。
(四)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五)汛期值班、信息报送制度健全情况,广西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四、督查组组成
督查工作分7个督查组负责进行,每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长:肖建刚厅长
成员:侯国广主任、施杰副处长、王奕勘分站长
负责督查南宁市
联系人:施杰(电话:13877189019)。
第二督查组 组长:曹国生副厅长
成员:聂乐昌副总站长、赵允辉站长、姜明义分站长
负责督查桂林、柳州市
联系人:聂乐昌(电话:13977135892)。
第三督查组 组长:田凤鸣副厅长
成员:王权副总工程师、李荣华站长、覃剑文分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