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报自治区批准先行用地有关材料报告格式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1〕235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报自治区批准的先行用地报批工作,提高先行用地报批材料质量,根据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报自治区批准先行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9〕44号)的有关要求,我们拟定了报自治区批准先行用地有关材料报告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请示文件(样本)
2.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先行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有关被征地单位对补偿安置意见的说明(样本)
3.建设项目业主承诺函(样本)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文件
***(文号) 签发人:
关于**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建设项目位于**市(县)**乡(镇)范围内,属于**项目(自治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灾后重建或中央预算内项目)。该项目经**以***〔200*〕*号文立项(核准、备案),**以***〔200*〕*号文通过该项目用地预审, **以***〔200*〕*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以***〔200*〕*号文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根据设计,按1980西安大地坐标勘测定界成果,该项目用地总面积**公顷(集体土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该项目用地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无争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已依法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公顷),下一步办理正式用地报批手续所需计划指标按照规定由市统筹保障(或申请自治区安排)。
为保证该工程尽快开工建设,考虑到项目建设工期要求以及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的实际情况(受季节影响则写:考虑到受季节影响对项目建设工期造成的影响),现申请先行用地**公顷(集体土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或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公顷)。
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或**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先行用地报批条件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市(县)制定了征地补偿方案,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合法,安置途径可行,被征地单位和群众无异议。项目无违法用地行为,所呈报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项目有关建设、补偿资金已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