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低保办法,进行清理整顿,严格限定低保范围,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抓好尖扎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普惠面和待遇水平。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孤寡老人和孤儿集中供养。(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尖扎县人民政府)
(二十)深入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一是新建游牧民定居工程5000户、农村危房改造1300户、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1840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348户(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林业局)。二是实施农村住房建设项目1000户(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是改造中小学校舍危房25800平方米(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四是解决农牧区7700人饮水困难与饮水安全问题,扩大改善农田灌溉面积2.2万亩,发展草原节水灌溉0.2万亩(责任单位:州水利局)。五是建设农村公路和村道硬化368公里,乡村便民桥梁25座(责任单位:州交通局)。 六是建设6个乡镇文化站和128家“农家书屋”,解决20个自然村接收广播电视问题(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七是建设农村户用沼气500座,解决313户边远无电户的通电问题(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发改委)。八是实施同仁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扩大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同仁县人民政府)。九是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98元。(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是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人均增加50元,达到154.3元(责任单位:州卫生局)。
七、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二十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等改革。进一步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和担保体系建设,分别投入担保基金5250万元和288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和农牧业发展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开展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确保特色经济、改善民生、文化旅游和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较大幅度增长。(责任单位:州财政局、人行黄南中心支行、四县政府) 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宽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 深化农牧区综合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编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