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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邕江河段网箱养鱼规划的通知

  三、基本原则

  邕江网箱养鱼实施科学规划、依法监管的原则,以保护邕江饮用水水源安全和防汛安全为原则,对城市规划300平方公里以内的河道不符合环境布局的网箱养鱼进行必要调整。

  四、规划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

  (四)《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09年)

  (五)《南宁市邕江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

  (六)《南宁市水环境功能区划》(1996年)

  (七)《南宁市邕江网箱养鱼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

  五、规划年限

  2010年-2014年

  六、规划区域布局

  (一) 许可网箱养鱼水域

  1.托洲大桥上游1500米的邕江、左江、右江河段内的水域,网箱数量控制在1930箱以内,养殖面积39000平方米。其中:左江段900箱,养殖面积18000平方米;右江段930箱,养殖面积18600平方米;托洲大桥上游1500米至三江口100箱,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

  2.六律大桥下游200米的邕江水域,网箱数量控制在1400箱,养殖面积28000平方米。

  (二)禁止网箱养鱼水域

  1.托洲大桥上游1500米至六律大桥下游200米水域。

  2.许可网箱养鱼水域内的以下区域: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300米水域;

  (2)公路桥梁上游2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

  (3)铁路桥梁上游1500米至下游500米水域;

  (4)渡口上游2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

  (5)港口作业区、锚地上游1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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