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蔬菜糖料作物科
制订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和管理工作政策、措施以及全市蔬菜基地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蔬菜项目的调查、立项、评估,并组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新菜地开发基金的使用计划;掌握分析影响蔬菜生产的信息,做好预测,保证市场供应;指导蔬菜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应用,组织新、特、优品种的引进推广,促进无公害蔬菜的技术普及和生产管理;指导糖料作物种子种苗鉴定登记、生产认证、经营许可证及进口审查工作;拟订糖料作物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糖料基地建设项目和糖料蔗良种繁育基地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经济作物科
拟订经济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经济作物基地(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指导全市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经济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草拟全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业行业劳动工资政策;组织全市农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和农村人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南宁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农艺师(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20名(含正科级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局负责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正科长级领导干部任免的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