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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1)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全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体系、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农产品及相关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和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监管、市场准入和打假扶优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和保险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业开发和示范性项目、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审查、申报和监督实施;组织编报机关和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和决算,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审计的有关工作。

  (七)科技教育科

  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科研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试验、示范场(站、所)工作;协调农科教结合;组织指导农民培训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和开发利用工作。
  (八)粮食油料作物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粮食、油料作物生产计划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指导实施;具体负责优质粮油产品质量标准的拟订和组织审定;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指导粮食、油料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种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与市级作物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旱、涝、冰冻、冷以及主要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发生的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工作;负责调查、收集、整理农情动态和农业统计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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