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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中国国际商务文化节暨第二届中国(南宁)国际时尚博览会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七、节会拟邀嘉宾

  国家商务部、文化部等有关部委领导,15个国家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自治区、南宁市领导,有关国际时尚组织、相关商(协)会代表,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领导,国内外参展商、投资商、贸易商代表,国内外大众传媒、时尚传媒和网络传媒代表,南宁市各部委办领导及区内各地市政府代表。

  八、节会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2011中国国际商务文化节暨第二届中国(南宁)国际时尚博览会”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11中国国际商务文化节暨第二届中国(南宁)国际时尚博览会”组委会(名单已下发,详见南委会〔2010〕280号)。

  九、节会运作摸式

  政府引导扶持,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工作由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负责。

  十、工作职责

  (一)南宁市职责

  1.负责2011中国国际商务文化节暨第二届中国(南宁)国际时尚博览会的整体策划、统筹、协调、展区规划;对各项活动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配合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做好“2011中国国际商务文化节”的策划、组织、督促工作。

  3.负责第二届中国(南宁)国际时尚博览会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商务文化节与时尚博览会经费的预算及申请,并按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拨付;负责节会相关市场化运作工作。

  5.负责做好出席商务文化节与时尚博览会重要嘉宾的接待工作。

  6.负责邀请自治区领导和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区内各地市代表出席商务文化节与时尚博览会相关活动。

  7.负责开幕式、颁奖晚会的策划、执行工作。

  8.负责落实商务文化节与时尚博览会相关活动举办场地、设施设备。

  9.负责制定整体活动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召开商务文化节与时尚博览会的新闻发布会。

  10.负责邀请本市及区域内有关企业参展参会。

  11.负责协调与展会相关的工商、城管、消防、交通、防疫、通讯、电力、环卫等工作以及展馆内外的保安、保洁方面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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