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通知
(南府发〔20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2010-2014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桂发〔2010〕1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14号)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决定》(南发〔2011〕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二、工作目标
实施十项艾滋病防治专项工程,在提高防治保障能力、提高宣传教育广泛性及有效性、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防治、完善救治服务体系、健全关怀救助措施等五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减少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降低病死率、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的“两降一升”总体目标。2010-2011年完善艾滋病监测、咨询检测体系,以2011年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为基数,2012-2014年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逐年下降,实现全市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环比指数有所下降的目标。接受抗病毒治疗的艾滋病病人病死率控制在3/100人·年以下。
三、工作步骤
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4月-12月,起草、印发专项工程方案,落实责任,全面启动攻坚工程。
第二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6月,全面实施攻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