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职责
(一)市公安局。
1.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减低毒品危害及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的支持性政策。
2.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城区公安分局及县公安局做好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监督检查工作,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开展安全套推广工作。
3.负责对警察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减少毒品危害的培训,在开展社会毒品预防教育和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在校生毒品预防教育;每季度对关押的吸毒人员进行毒品减低危害和艾滋病预防知识培训。
4.将美沙酮维持治疗纳入社区戒毒管理范畴,作为社区戒毒工作的考核指标;负责维护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负责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对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但没有经过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进行备案。
5.建立、完善社区戒毒中心(工作站)与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转介机制,美沙酮维持治疗病人由社区戒毒中心统一管理并建立服药病人档案,督促病人按时服药;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及时将病人服药情况反馈到社区戒毒中心(工作站),加强与社区戒毒中心(工作站)的沟通与联系。
6.将美沙酮维持治疗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教育内容;负责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转介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并在社区戒毒中心(工作站)备案。
(二)市卫生局。
1.支持、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工作,组织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同伴教育等干预工作;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2.负责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管理,工作人员行医资格和麻醉药品使用资格的审核认定和有关业务培训;监督、指导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开展。
3.组织开展娱乐场所性服务人群、吸毒人群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行为监测,推广使用安全套,采取减低危害措施,对性病诊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
4.负责督促各县(区)卫生局在美沙酮维持治疗措施覆盖不到的县(区)、乡镇提供清洁针具交换服务。
(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安全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的质量监管,支持和组织在药店中开展安全套营销。
2.负责美沙酮配置质量、药品安全运输、存储安全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
(四)市司法局。
1.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开展依法治理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作。
2.为吸毒并感染艾滋病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推广使用安全套。
2.拓宽安全套销售渠道,在娱乐场所、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增设安全套免费发放点或销售点;在必要的地方安装安全套自动售货机售卖安全套。
(六)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督促各级广播电视部门将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宣传作为常规公益宣传内容。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指导及工作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2.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人员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八)市旅游局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星级宾馆酒店落实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
(九)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督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做好社区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针具交换的选点及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
五、策略与措施
(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卖淫嫖娼的打击力度。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卖淫嫖娼现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对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旅馆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开展旅馆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在旅馆和公共服务场所等张贴(设置)严禁卖淫嫖娼等内容的宣传画(警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各级公安机关在职治安警察艾滋病防治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娱乐场所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使有效干预措施覆盖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
(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组织开展社会预防毒品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组织开展“6·26”禁毒宣传日活动;开展警察艾滋病预防知识和对该工程实施能力的培训;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要求,配合严打整治和禁毒专项整治斗争,集中收戒吸毒人员;结合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和打击零星贩毒活动,开展“无毒乡镇”、“无毒县”创建工作;做好“无毒县”巩固工作;抓好毒品重灾地区整治工作。
(三)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支持开展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于新入组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给予30天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尿吗啡检测阳性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不应在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附近一公里范围内将服药人员带离尿检,以免影响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正常业务;支持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区域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有关人员在开展针具交换与同伴教育活动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四)配合卫生部门针对不同人群发放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公安司法部门负责对抓获、关押的卖淫嫖娼人员和吸毒人员发放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工商、旅游、文化、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旅馆业、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发放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外出务工人员发放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提高目标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将正确使用安全套作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改变其高危行为。
(五)继续推行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尚未覆盖的县(区)或农村地区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院、药店、乡村医疗卫生所等地设立免费清洁针具领取和交换点。聘用既往吸毒者或吸毒人员作为针具交换外展同伴教育员,通过提供清洁针具交换、安全套等服务,对其它吸毒人员进行减低毒品危害与预防艾滋病技能的传授。在外展同伴教育员持证开展针具交换与同伴教育活动时,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罚。
(六)促进海洛因成瘾者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提高治疗保持率。公安部门每个季度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现场指导,掌握社区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情况和社会帮教落实情况;在社区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倡导,动员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参与美沙酮维持治疗。社区指派专人与本社区的吸毒人员建立联系,掌握本社区吸毒人员以及美沙酮服药人员动向,督促、提醒其按时服药、配合尿检等,有效地减少偷吸和脱失。
公安部门查获到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吸毒人员应责令其到社区戒毒,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同时责令其到美沙酮维持门诊参加治疗,并纳入社区戒毒考核指标。
六、督导与评估
由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按照《南宁市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评估,主要考核本工程相关部门职责落实和配合情况、工作责任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各县(区)开展减低毒品危害及娱乐场所安全套推广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实施方案
一、背景
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严峻,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呈逐年上升趋势,成为我市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迅速遏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快速上升的势头,已成为艾滋病防治迫在眉睫的一项重点工作。大力宣传并实施安全套推广使用,使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在90%以上,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一种低投入、高效益的干预手段。为确保安全套推广使用工程实施取得实效,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不断提高全市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遏制艾滋病的流行蔓延。
(二)具体目标。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程,2010年全市公共场所(包括酒店、宾馆、小旅店和招待所,歌舞厅、酒吧、咖啡屋和茶馆,桑拿、健身室、洗脚店、保健按摩和美容美发店等场所)安全套和宣传资料的放置率达90%以上;到2014年安全套和宣传资料的放置率达95%以上,在公共场所区域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普及率达85%以上。各类高危行为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增长势头明显得到遏制,形成我市推广使用安全套有效防治艾滋病的工作机制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