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内容 | 自治区牵头单位 | 南宁市配合责任单位 |
一、共同开发建设北部湾经济区 | 1.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市与粤西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打造面向东盟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 自治区北部湾办 | 市北部湾办 |
2.共同推进“飞地经济”模式,广西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优质的服务为广东企业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兴业创造良好条件,广东积极支持和鼓励本省企业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 | 自治区北部湾办 | 市北部湾办 |
3.共同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开展北部湾科技重大基础研究。 | 自治区北部湾办 | 市北部湾办 |
二、共同打造西江经济带 | 4.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制定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并推动其上升为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将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跨省区国家重点经济区域。 | 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办 | 市交通运输局 |
5.推进西江沿江产业带建设,加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双方企业到对方投资,支持在西江沿岸城市兴建产业园和物流园,推动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发展。 | 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办 | 市交通运输局 |
6.加强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与对接合作,推动产业双向转移。以食品、服装、纺织、制鞋、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加快珠三角地区产业向西江中上游地区梯度转移,大力拓展珠三角地区企业的发展空间。 | 自治区自治区工信委 | 市工信委 |
三、加快推进交通合作 | 7.落实《2009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两省区现代交通网络、道路运输一体化建设。加强在建或规划建设的区域内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与广州铁路枢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衔接,共同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铁建办、发展改革委 | 市交通运输局、铁建办、发展改革委 |
8.落实双方《关于进一步加快省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会议纪要》,加快建设连接两省区的高速公路,尽快打通断头路,提升瓶颈路段公路等级,构建无缝对接的综合交通网络。“十二五”期间建成广昆高速郁南至苍梧段、汕昆高速怀集至贺州段、罗定至岑溪、茂名至岑溪等高速公路,推动两广高速公路互联互通。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9.落实双方《共同加快建设西江黄金水道协议》,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共同争取国家支持西江干流重大防洪水利枢纽建设,打造环保、低耗的“黄金水道”。推进西江水道省际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西江干线广西贵港至广东肇庆段Ⅱ级航道,力争2010年建成通航。开展西江航道等级提升综合研究论证工作,重点开展贵港至肇庆I级航道技术可行性研究。 | 自治区水利厅、西江黄金水道办 | 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
三、加快推进交通合作 | 10.加强两省区间铁路交通合作,加快推进南宁至广州铁路建设,加快推进合浦至湛江、柳州至肇庆铁路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改造提升既有铁路的等级水平和电气化率。 | 自治区铁建办 | 市铁建办 |
11.大力加强航空合作,广西在航空公司基地建设、生产生活用地等方面给予税费优惠,在机场运营资源使用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充分利用广东省航空优势资源,尤其是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门户复合型枢纽资源,不断完善中转航线网络,加密南宁、桂林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航线航班,拓展航空货物中转运输业务,形成资源优势互补的航线网络格局。 |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 市交通运输局 |
12.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合作,建立两省区道路运输管理协调机制,积极拓展省际客货运班线,携手建立道路运输信息网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区域性维修救援服务网络。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四、全面深化产业合作 | 13.发挥广西铝、锰、锡、锑、铟、膨润土、滑石等和广东高岭土、泥炭土、冶金用脉石英、水泥用粗面岩、锗、碲等矿产资源优势,加强双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合作。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矿局 | 市国土资源局 |
14.进一步加强水能、森林、海洋等方面开发合作,相互支持开展生物质能源等项目建设。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
15.加强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电器机械及专用设备、生物产业、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核电、医药、林产化工、木材精深加工等产业的合作,推进双方技术研发交流、成果转化与对接。 | 自治区工信委 | 市工信委 |
16.开展农业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开发及深加工,共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 | 自治区农业厅 | 市农业局 |
17.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信息化等交流与合作,支持双方“名优特新”农产品在对方建立采购和销售网络体系。 | 自治区农业厅 | 市农业局 |
四、全面深化产业合作 | 18.支持广东在广西建立水稻、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双方产销稳定合作关系。 | 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 | 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
19.落实双方《旅游与交流合作协议书》,整合、打造跨省区旅游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市场推广合作,互相支持举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交易会和博览会,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及重大投诉案件应急处理合作机制,加强双方旅游人才培养和交流。 | 自治区旅游局 | 市旅游局 |
20.大力推进商贸、会展、信息、金融、地产、咨询、中介等现代服务业合作,积极参与对方举办的各类会展活动。 | 自治区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21.加强物流业发展合作,加快建设贯通华南、联结东盟的物流集散中心,鼓励物流企业在边境、沿海、机场建立货场、运输等物流服务设施。 | 自治区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22.推动区域保税物流联动发展,共同打造保税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完善保税物流监管体系。推进“跨关区快速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模式,促进物流通关便利化。 | 自治区商务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市商务局、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 |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人才、教育、科技等交流合作和对口帮扶 | 23.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协议,共同建设西江流域生态屏障。 | 自治区环保厅 | 市环保局 |
24.加强西江流域水系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流域内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 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 市环保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
25.积极探索西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资源补偿机制。加强西江流域“三废”综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 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 | 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
26.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建立跨省区人才市场,为人才合理流动提供便捷服务。共同加强劳务输入基地建设,促进双方技能人才在两省区稳定就业,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7.构建公务员学习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建立两省区公务员交叉挂职学习、专题研修、对口交流制度。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8.开展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建立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协助共用网信息共享、实物共享和奖惩激励模式。 | 自治区科技厅 | 市科技局 |
29.加强两省区应急合作,共建应急联动信息系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住建厅、水利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气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城乡建委、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气象局 |
30.巩固和发展广东广西扶贫协作成果,拓展扶贫协作方式,支持和引导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民间交流和合作。 | 自治区扶贫办 | 市扶贫办 |
六、共同加强与东盟的合作 | 31.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重大机遇,共同争取国家支持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构建南宁-新加坡经济通道,全面深化两省区与东盟的合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铁建办、工信委、农业厅、旅游局、金融办、农垦局 | 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北部湾办、铁建办、工信委、农业局、旅游局、金融办 |
32.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两大平台,扩大两省区与东盟各国的进出口贸易和相互投资,共同开拓东盟市场。 | 自治区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33.鼓励双方企业联合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通过工程承包、对外投资、联合勘探与开采、技术指导等方式,加强与东盟国家在矿产、能源、海洋等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地矿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海洋局、农垦局 |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 |
七、建立两省区合作对话机制 | 34.建立双方高层磋商交流机制,围绕重大合作事项加强友好协商,推动合作事项落到实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35.建立健全两省区部门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在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方面的交流。大力推动两省区基层和民间交流合作。 |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及南宁市投资促进局 | |
3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两省区合作的日常联络工作,并做好议定事项的衔接、落实和协调工作。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