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商务厅、博览局 | 市商务局 |
24.加强两省区地方金融机构交流。积极探索金融合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到对方设立分支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企业投融资、资产重组、中小企业发展等提供服务和保障。 | 自治区金融办 | 市金融办 |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合作 | 25.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整合广西的桂林山水、北部湾滨海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中越边境跨国游、百色小平足迹与四川的九寨沟、黄龙、都江堰、峨眉山、乐山大佛、广安小平故里等等优势旅游资源,形成一批山海旅游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 自治区旅游局 | 市旅游局 |
26.共同推动开通成都-南宁-河内旅游专列。 | 自治区旅游局 | 市旅游局 |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合作 | 27.扩大旅游市场开放,实现两省区旅游资源共享、线路对接、市场互动、客源互送、效益共享,构建两省区互为目的地的无障碍旅游区。 | 自治区旅游局 | 市旅游局 |
28.建立和完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旅游质监互动合作机制。 | 自治区旅游局 | 市旅游局 |
29.加强旅游宣传和旅游营销合作,不定期举办旅游专题推介会,互相支持举办各种旅游交易会和博览会,互相交流旅游信息,推动旅游业发展。建立旅游信息互享机制,实现两省区官方旅游网站的相互链接。 | 自治区旅游局 | 市旅游局 |
六、加强科技、人才及社会事业的交流合作 | 30.加强科技合作,探索建立产业技术联合攻关和科技信息及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大力推进双方技术研发与交流、成果转化与对接,加强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合作。相互开放和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举办重大科技活动,联合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 自治区科技厅 | 市科技局 |
31.鼓励两地高校、研究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积极为产学研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 | 市教育局、科技局 |
32.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共同研究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区域人才开发政策,加强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合作交流与培养,探索建立两省区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和评价体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3.建立各自特色文化和优势体育合作机制。 | 自治区文化厅、体育局 | 市文化局、体育局 |
34.加强两省区新闻出版战略合作,建立两地出版文化“走出去”工作机制。 |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
35.发挥“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节”和“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平台作用,扩大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 | 自治区文化厅 |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
七、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合作 | 36.建立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传染病疫情等方面信息交流,及时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选定双方关心的传染病防控问题,开展现场流行病学、疫情紧急处置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 自治区卫生厅 | 市卫生局 |
37.加强在重大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实验室协作、技术共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际间的联动系统。建立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交流机制。 | 自治区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38.加强地质、干旱、洪涝等共有多发性重大自然灾害防控的联合研究,加快建立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联动合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林业厅、环保厅、气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城乡建委、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气象局 |
39.加强社会管理交流与协作,积极推动开展部门间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及两省间警务交流合作等活动。 | 自治区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八、加强政府间的联系交流 | 40.广西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并配合四川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重点扶持灾区民生项目、基础设施、产业重建以及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促进灾区加快恢复发展。 | 自治区民政厅 | 市民政局 |
41.建立桂川政府领导年度互访制度、高层磋商交流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围绕重大合作事项友好协商,确保议定的合作事项落到实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4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指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桂川合作的日常联络工作,并做好议定事项的衔接和协调。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市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