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府发〔201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0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保持稳定好转势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南区人民政府等65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等70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等104个单位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周其安等257人为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将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方向发展,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南宁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南宁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名单
一、南宁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江南区人民政府
青秀区人民政府
兴宁区人民政府
上林县人民政府
武鸣县人民政府
马山县人民政府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
邕宁区人民政府
隆安县人民政府
宾阳县人民政府
横县人民政府
良庆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