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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应急办主任黄展邦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由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的规划编制写作小组,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提出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进度安排

  (一)研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基本思路。通过组织规划编制写作小组对“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调研,了解、掌握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基本情况;收集、掌握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对提高应急能力建设的重点项目设想,研究提出“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基本思路,撰写规划大纲。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3月底完成。

  (二)确定“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重点内容。规划编制写作小组在区内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架构、工作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等规划的重点内容,并就规划的重点内容征询自治区应急办的意见,同时到先进省区市进行学习调研,针对调研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的重点内容。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4月底完成。

  (三)撰写“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初稿。根据确定的规划重点内容拟写规划写作提纲和写作任务安排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分配的写作任务,起草本部门负责的规划编制内容,由规划编制写作小组进行汇总、综合形成规划初稿。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5月底完成。

  (四)论证、完善“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通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规划和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对“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邀请区内外应急管理专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领导,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进行论证。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6月底完成。

  (五)将“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衔接。将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7月中旬完成。

  (六)将“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将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的“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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