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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统筹、规范和指导全市的应急能力建设,更好地推动我市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制《“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作为南宁市“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为做好“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0〕100号),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南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和自治区“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为依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立足市情、实事求是,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充分依靠科学技术,用好存量、建好增量,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重点解决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参与,提高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机构

  成立南宁市“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办、市应急联动中心为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为:市工信委、建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城管局、规划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金融办、人防办、城乡数字化办、地震局、气象局,南宁海事局,南宁警备区,武警南宁市支队,南宁火车站,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吴圩国际机场,南宁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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