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境外招商工作。要继续贯彻“深化港澳台,扩大日韩,巩固东盟,突破欧美”的境外招商工作思路,强化境外专题招商活动的组织、策划和项目对接,增强境外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港澳台招商: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和香港贸发局的合作,有针对性邀请香港企业到南宁考察,扩大对珠三角地区港资企业产业转移的承接招商,争取引进1-2家全球酒店管理公司到南宁市投资五星级酒店。对台商项目要做好重点推进,并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力争有2-3家台商大项目落户南宁。开拓日韩招商新领域:引进日本商业零售业进驻我市东盟商务区日本园区,开展对日本机器人项目的招商。巩固对东盟国家的招商:重点开展与新加坡的合作,争取引进捷新航空客货运物流项目,加强与新加坡中小企业局的合作,借鉴南通-新加坡工业园的建设模式,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影响力和资源,争取引进新加坡的企业或投资机构建设南宁-新加坡工业园项目。加强与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企业合作,争取分别促成2个以上项目落户南宁。突破欧美地区招商:在南宁市召开一场加拿大温哥华客商投资南宁项目配对会。邀请法国马恩河谷省、美国费城等企业代表团访问南宁,召开项目对接会,力争美国福克斯肿瘤诊断项目与市一医院签约,积极推进“法国城”项目。创新境外招商方式,加强与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的联系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境外委托招商工作。
7.拓宽利用外资领域。要探索推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采取企业上市、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利用外资,争取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金融保险、航空物流、现代农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利用外资取得更大突破。在推进对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招商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外中小企业投资领域广泛、投资方式灵活、技术含量较高的特点,谋划一批适合国外中小企业投资的“短、平、快”项目,专门面向国外中小企业招商。重视并服务好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引导企业增资扩股做大做强,力争为5-10家具有发展潜力的现有在邕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8.进一步改进利用外资工作。要以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为契机,研究制订促进我市利用外资工作的新政策、新措施。对投资总额(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至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之外,合同、章程由市投资促进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投资总额(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合同、章程由各县、区投资促进部门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审批;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商业服务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由市投资促进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鼓励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积极引进外资项目,适当增加全市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评比奖励中外资考评的权重和评分,设立奖励引进外资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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