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2011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岩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地质灾害灾情和隐患点的统计和分布情况
(一)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情况
2006年以来全市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地质灾害共7起,因灾死亡13人。2010年,我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9起,有效处置69起,紧急转移788人,通过预警预报成功避险3起,应急工程治理1处。全年因地质灾害造成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48.37万元。与2009年相比,由于极端气候影响,年初大旱,入汛后连续热带风暴影响,2010年我市地质灾害灾情增长了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29%,但是通过努力,因灾受伤人数降低了60%,并在我市近年来首次实现了零死亡记录。
(二)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普查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553个;隐患点907处,其中市区159处,市辖六县共748处。市区159处隐患点中,滑坡85处、崩塌47处、地面塌陷6处、地裂缝1处、不稳定斜坡20处;六县748处隐患点中,滑坡92处、崩塌623处、地面塌陷11处、地裂缝2处、泥石流2处、不稳定斜坡20处。
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范围:丘陵区、低山区、岩石山区、岩溶区,快速环道沿线、五一路西段国凯铝业东侧、嘉和城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沙田五象岭住宅小区、仙葫开发区、凤岭新区、东沟岭新区、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内公路和柳沙半岛英华路、邕江沿岸、建筑施工工地、采石场、矿山采矿区、采空区,水库坝区、垃圾填埋区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地区。